2021年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49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按照《华宁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人民陪审员选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全县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49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28周岁以上(含28周岁)、55周岁以下(含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力的。
三、选任程序
通过 “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随机抽选。华宁县司法局会同华宁县人民法院、华宁县公安局从辖区内年满28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取拟选任人民陪审员人数五倍以上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建立候选人信息库。
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直接向华宁县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
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推荐。
四、资格审查
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五、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华宁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华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原则上任期五年。
六、被抽选、推荐和本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20日
(二)报名地点:华宁县司法局;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普琪媛 0877-5015974
13987709496
邮箱:hngsl@126.com
(四)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既是人民当家做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三十条及《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之规定,人民陪审员在任期内由人民法院同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考核和奖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期间,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按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
咨询电话:0877-5015974
监督电话:0877-5011812
特此公告。
华宁县人民法院
华宁县公安局
华宁县司法局
2021年4月26日
原标题:华宁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uaning.gov.cn/hn/tzgg26/20210426/12463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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